非公司企業法人改制登記申請書 注:請仔細閱讀本申請書《填寫說明》,按要求填寫。
法定代表人信息
附表2 董事、監事、經理信息
股東(發起人)出資情況
附表4
財務負責人信息
聯絡員信息
注:聯絡員主要負責本企業與企業登記機關的聯系溝通,以本人個人信息登錄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依法向社會公示本企業有關信息等。聯絡員應了解企業登記相關法規和企業信息公示有關規定,熟悉操作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
非公司企業法人改制登記申請書填寫說明
注:以下“說明”供填寫申請書參照使用,不需向登記機關提供。 1.本申請書適用于非公司企業法人申請改制為公司,向公司登記機關申請登記。 2.“經濟性質”欄應據實選擇下列一項填寫:全民所有制、集體所有制、聯營。 3.改制后公司登記事項,應據改制批準文件及公司章程填寫。填寫“改制后公司登記事項”欄有關內容及附表1“法定代表人信息”、附表2“董事、監事、經理信息”、附表3“股東(發起人)出資情況”、附表4 “財務負責人信息”、附表5“聯絡員信息”。“申請人聲明”由公司擬任法定代表人簽署。 4.公司類型應當填寫“有限責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其中,國有獨資公司應當填寫“有限責任公司(國有獨資)”;一人有限責任公司應當注明“一人有限責任公司(自然人獨資)”或“一人有限責任公司(法人獨資)”。 5.股份有限公司應在“設立方式”欄選擇填寫“發起設立”或者“募集設立”。有限責任公司無需填寫此項。 6.“經營范圍”欄應根據公司章程、參照《國民經濟行業分類》國家標準及有關規定填寫。 7.本申請書應當由企業原法定代表人或公司擬任法定代表人簽署,并加蓋企業法人公章。 8.申請人提交的申請書應當使用A4型紙。依本表打印生成的,使用黑色鋼筆或簽字筆簽署;手工填寫的,使用黑色鋼筆或簽字筆工整填寫、簽署。 |